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怎么发放)

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是事业编制人员的一块比较大的收入。但是一直以来,不公平不合理的呼声都非常高。 现在我们先来简单总结一下现存的几种方式:

第一种,按照财政拨给每个人的部分小幅度调整发放。

第二种,各类人员混在一起,把财政拨款的总额分成三档发放。

第三种,也是现有的方式中比较合理的一种,单位制定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按考核结果发放。

那么三种方式,都各有哪些利弊呢?

第一种方式,合理的地方可以说,尽管政府强调很多次这部分不是个人工资。但是其实质上,就是个人的工资部分。首先看绩效工资的构成,有的地方是百分之七十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百分之三十奖励性绩效;有的地方是百分之六十作为基础性绩效,百分之四十奖励性绩效。由此可知,奖励性绩效,就是从个人工资部分出的。其次,财政这部分的拨款,是根据每个人的基础工资算出每个人的数字,加在一起合成整个单位的总数,然后把总数拨到单位。如果跟个人无关,为什么国家不直接按人头平均发放呢?不合理在于,并没有认真贯彻考核制度,只是简单的做些小调整,达不到奖励性绩效激励的作用。

第二种,这种可以说是最不合理的一种。不分工龄,不分职称,简单粗暴的平均发放。此种方式,可以说是对年纪大的,职称高的,曾经也把青春献给单位的这部分职工恶意满满,反而是刚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或者一直在单位蝇营狗苟,对提升自身方面却不求上进的人从中渔利。这部分人一般都高举按劳分配的大旗,掩盖着不公平不公正的可憎的面目。他们摇旗呐喊,刻意抹杀工龄长的,职称高的这些员工曾经的努力,其实是为自己争取利益。的确有一部分在重要岗位的,或者真扎实干的人可以评为一档。但是,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有些重要岗位,并不是由有真才实学的人去担任,任人为亲,溜须钻营这些恶习在事业单位屡见不鲜。而且一些努力工作的老员工,就算评为一档,也远远达不到财政按他个人工资测算的那部分。有的人可能觉得这么说,对新参加工作的人不公平,很多新参加工作的人,都一直工作在单位的第一线。这话是没错,可是每个人都从新人过来的,在事业单位,一直以工龄,职称等决定工资待遇。这种方式,貌似对新人公平,其实努力的新人都会慢慢提高自己的职称,然后会发现,自己曾经以为的公平,正在一刻不停的反噬,直到退休。得利的,永远都是那些把精力放在讨好领导,争夺所谓的好岗,却没有提升自己的那部分人。所以,这种方式早就应该彻底摒弃。

第三种方式,可以说,这种方式是把双刃剑,用好了,既能达到奖励性绩效激励的作用,又能协调工作人员新老员工之间的冲突。相反,如果考核内容设置不合理,则沦落为第二种方式的升级版。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呢?首先,设置一个水平线,然后在这个水平线上严格执行加减分制度。接下来的重点,就应该全面考虑新老员工的不同特点,针对职称、工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加班时间、一线程度等设置不同加分项。再根据旷工、请假、迟到早退等设置相关减分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设置考核标准尽量客观可视化,避免出现过度人为影响。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工龄,这都是老员工工作的见证,一定要设置进奖励性绩效中才合理。但是,这种方式因为操作性太复杂,虽然合理,却也是很多事业单位不愿意采取的方式。

那么,你所在的单位,采取的是哪种方式呢?又存在哪些不合理之处呢?#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万网时代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qulianxi@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