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

导读:2011年4月,发改委在新出台的《外商投资工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鼓励外资在华成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新能源汽车枢纽少部件,外资(持股)比例不很过50%。调查结果显示,52%的业内人士赞成对新能源枢纽少部件股比设限, 而36%的介入者反对这一政策,另有多达12%的人立场不明确,选择了说不清。调查期间,共用2319位业内人士介入投票。在这项政策中,被规定的枢纽少部件涉及广泛,包括动力电池、正很材料、隔膜、电池治理系统、电机治理系统、电控集成、驱动电机、耦合驱动系统、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助力转向、怠速起停等。

在中国汽车合资走过30余年后,中国汽车次在政策设置上有这样显著的变化。2011年5月9日-5月15日,本报汽车研究院与盖世汽车网就此进行联合调查。

小编点评:此意见稿一出即引起业内广泛的讨论,至今征求意见何时截止,以及关于现有涉及新能源汽车业务的企业是否需要更改股比等焦点题目仍未有共鸣。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万网时代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qulianxi@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