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几年前,她办了一张社保卡,可刚交了2年,就再没交过。后来连社保卡都意外丢失,不知道卡会不会被自动注销?
鉴于社保断缴或意外遗失的情况在此前比较常见,关于这个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
几年没用,社保卡是否会注销?
一般来说不会。就算没交满15年,中间有挺长时间没交社保,社保卡也不会因此自动注销。
而且,想退保的话,卡里余额中个人所交的部分还是可以返回的。但社保卡长期未缴费,很多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比如买房、看病、办理居住证、摇号等,缴纳年限不足或缴纳的金额不大,还会影响日后的退休金。
如果有遗失社保卡,建议先补办,可向参保地发卡行申请补办,提交缴纳凭证,支付一定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到新卡,重新激活后使用。
也可以申请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和实体社保卡一样,能被有效认可。
哪些情况可能会注销社保卡?
出现以下情况可能需要注销社保卡:
比如持卡人因为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后,会同步办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注销手续,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卡注销手续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清户通知书,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功能的注销。
而且这种注销一般是自动的,除了及时清理失效的账户,也是为了防备有人冒用或冒领退休金之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再比如本人因更换新卡或存在多账户,主动请求注销社保卡。
这类情况,持卡人在领取新的卡片后,旧卡会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执行旧卡注销操作和物理破坏。
换卡前,个人需要先办清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银行业务后,才能申请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
而多账户社保,是全国社保未联网之前,才可能存在的情况。比如部分人为了在外地买房,而当地有社保缴纳年限限制,所以在外地也有参保。
社保全国联网后,实行“一人一卡”,基本就不存在多账户的问题。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社保卡失效
此前,人社部总结了6大行为,可能导致个人社保卡进入失效名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借予他人。即将本人社保卡转借给他人就医。
2)冒名使用。即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他人社会保障卡进行支付。
3)用作无关。比如用社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
4)骗保囤药。比如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5)伪造病历、票据。伪造或使用虚假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6)倒卖药品。在医院使用社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存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被借人或使用人都可能被打入黑名单,也可能导致社保卡被冻结,无法正常使用。
本文原创,首发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网,参考自人社局、搜狐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