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创业,不是都能成功的,但目前看到的都是一个个成功的IPO,都把企业家光环的一面无限放大,因此掩盖了大街小巷每一天都在破产都在倒闭都在痛哭的失败的人。
创业,首先能想到失败后会怎么样的,成事的机会反而更大。从未思考过失败的创业者,基本上,前面没多远就是失败粪坑在等他了。一个人的能力有限,因此,必须合伙。但是所有形态的合伙到最后,基本上没有一个善始善终的,甚至结仇。
如果说打江山容易,分江山就难了,说白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流氓,为了不让自己因为创业而沦落为流氓。那就在合伙之前做好《避免沦落为流氓的各种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以上这段,江湖上称之为《大圈帮合伙作案共事章程》)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升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傻逼,快报案!)
(以上为《翻脸前的议事规则》详细文件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4.言语之间眉飞色舞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太讲哥们义气的人不与其合伙;
7.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8.斤斤计较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9.喜欢抱怨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10.喜欢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1.善于发现问题但从不主动解决问题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2.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3.有严重的极端政治倾向的人,不要与其合伙(玩什么都别玩政治,做生意,没人能玩得起政治)。
合伙创业天规第四条——《必须有一个法则》
1.最好有个年纪偏大但未必有钱的人;
2.最好有个思维活跃敢于突破的人;
3.最好有个沉稳扎实善于刹车的人;
4.最好有个勤俭节约善计成本的人;
5.最好有个口才不错说话靠谱的人;
6.最好有一个善于玩社会化网络的人;
7.最好有一个有三年销售经验的人。
(这不仅是你创业时需要找到的人,也是你生命里应该找到的人)v
合伙创业天规第五条——《分赃法则》
1.以出资优先的分红规则;
2.以技术优先的分红规则;
3.以出力优先的分红规则;
4.以卖命优先的分红规则;
5.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分红,另五十做发展基金;
6.员工之间的分红规则;
7.员工之间的期权规则;
8.员工之间的奖励规则;
9.不可分资金的公益化处理规则。
(以上文件为《做贼也要学会分赃》)
合伙创业天规第六条——《散伙法则》
1.以兄弟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烧掉烂帐,重头来过);
2.以哥们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顿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杯老酒,各奔东西);
4.以生意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以上参见著名电影《十一罗汉》)
创业不易,除了要有好点子,合伙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管理这样的关系,这里为您推荐一款企业家成长课程,涵盖"领导力开发、团队建设、员工激励、人才视野"等多维度的高效方法和落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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