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近期,演员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06亿元。
与此前被曝光的“雪梨”“薇娅”一样,邓伦是又一个在大数据技术下显露原形的偷逃税者。这些“明星”的违法行为相似,通过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这也是较为常见的偷逃税伎俩,主要发生在文娱、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领域,因其收入来源多样化,具有跨地区、跨行业、隐密性强等特征,各项数据极为分散,传统税务征管方式不容易查出来。
不过,大数据比你更了解你。近年来,以智能物联网为支撑,以税收大数据应用为引擎,以税收法治建设为保障的现代税收治理格局逐步形成。新技术犹如“火眼金睛”,将偷逃税的猫腻看得一清二楚,偷逃税已经没有机会。
“明星”、主播等应引以为戒,别再抱着侥幸心理,以免自食恶果,背上偷逃税的污点,自毁前程。须知,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公众人物更要发挥正向示范作用,做守法纳税的榜样。(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江德斌)